超過60個國籍可免簽入境台灣30至90天。本文詳細說明哪些人符合資格、可停留多久,以及如何合法延期。
台灣對超過60個國籍開放免簽入境,持最強旅行護照的公民抵達時即可獲得完整的90天停留,無需預約、無需費用、無需填寫電子簽證表格。

哪些人可獲得90天
根據台灣的互惠協議及單方面豁免,以下集團的公民可享有90天免簽停留:
- 歐盟(全部27個成員國),以及挪威、瑞士、冰島、列支敦士登
- 美國、加拿大、澳洲、紐西蘭
- 英國(脫歐後單獨維持)
- 日本及南韓
此豁免涵蓋觀光、商務會議及過境目的。不允許就業或正式入學。
- Max stay
- 90 days (most Western passports)
- Entry fee
- Free (visa-exempt)
- Passport validity required
- 6 months beyond stay
- Port of entry
- Any international airport or designated seaport
- Overstay fine
- TWD 2,000–10,000 per day
哪些人只能獲得30天(及哪些人仍需簽證)
並非所有豁免待遇都相同。墨西哥、菲律賓、汶萊及部分加勒比海國家的公民目前僅獲30天免簽,而非90天。訂票前請務必至**外交部領事事務局(BOCA)**官網(boca.gov.tw)核查您的具體國籍,因為名單會單方面更新,有時通知極為短促。
中國大陸、伊朗及大多數非洲國家的國民需事先透過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(TECO)申請一般觀光簽證,或針對少數符合資格的國家(目前包括印度及印尼,屬試辦計畫)申請台灣電子簽證。
入境官員實際查核哪些文件
在桃園(TPE)或高雄(KHH),移民官通常會要求查看:
- 回程或後續機票(最重要,單程抵達會引起注意)
- 至少前幾晚的住宿證明
- 充足資金(法規無固定門檻,但每日新台幣2,000元為非正式基準,或信用卡亦可)
- 護照效期至少超過預計離境日期6個月
實際上,持美國、歐盟或英國護照並備有回程機票的旅客,通常不到兩分鐘即可通關。持單程機票或有長期停留紀錄者則會受到較多審查。
延長停留
若需要更多時間,台灣內政部移民署(NIA)允許在免簽期限結束後再延長一次,最多30天。流程相當簡便:
- 在入境章到期前,前往任何一間移民署服務站(台北分站位於中正區廣州街15號)。
- 攜帶護照、填妥的申請表(可在櫃台取得),以及新台幣1,000元現金。
- 延期由官員自行裁量。出示後續旅遊計畫或充分理由(醫療、商務、家庭)有助獲准。
無法線上辦理延期。延期後總停留天數最多為120天(90天加30天),並非180天。以觀光身份無法申請第二次延期。
Do not attempt a border run
Leaving Taiwan and immediately re-entering to reset your 90 days is explicitly flagged in NIA enforcement guidelines. Officers at TPE and Kinmen crossings can and do deny re-entry to travellers with a pattern of consecutive short stays. If you need longer than 120 days, apply for a resident visa through a TECO abroad before you travel.
在台灣境內轉換為長期身份
台灣有一條稱為觀光簽證轉居留簽證的合法途徑,但需具備符合資格的目的,例如就業(須先取得外國人工作許可)、在立案機構就讀語言課程,或依親。不可自行擔保。若在未取得居留簽證的情況下停留超過120天,將構成逾期居留,處以每日新台幣2,000至10,000元罰款、1至3年禁止入境,並須自費遣返。
90天的免簽窗口已相當寬裕,請妥善規劃行程以充分利用,而非試圖規避規定。





